一只蜡烛,在寒冷的冬季深夜的空气里发出淡淡的玫瑰香味。小玻璃瓶在地面上摆成了两个挨在一起的心形,传统又老土的造型。我一直找不见的人们都站在我对面的地方,借着不太亮堂的烛光脸上洋溢着笑容。雷令阳松开我的手,慢慢走到完整的心形里,单膝着地面对我跪了下去,很快雷展鹏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大束鲜花,嗯,传统又老土的红玫瑰,满满的一大束。雷令阳接在手中,双手紧紧的握住这束花,然后看向我。
“在没遇见你之前,我没想过我会真真切切的爱上一个人,而且还是爱上一个跟我一样身体硬邦邦的男人。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我还会踏上婚姻这条路,更没想过未来几十年要跟另外一个人分享我的全部。我以为我没准备好,或者说我从来都没准备好。可是,覃朗!你是那么突然的就出现在我眼前,出现在我的生命力,出现在我身边。如果那天我没气到把资料室的大门踹开,如果那天我没抢走你的早餐,如果那天我没认识你,或许我会为此而惋惜一辈子。我爱你!跟你的性别无关!我爱你!跟你是谁无关!我爱你!跟所有曾经的过往无关!我爱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爱上了你!我只是单纯的爱你这个人,爱一个叫覃朗的男人。覃朗,我想要与你共度一生,想要与你分享今后所有的一切,想要每天都让你睡在我的身边枕在我的臂弯上,想要你的一切。覃朗,你也如同我所想吗?我们之间没有谁嫁谁娶,你愿意就告诉我那三个字!我最想听到的那三个字!”
我爱你!我愿意!这都是三个字好么,你是想听到我爱你呢,还是想听到我愿意呢!我咬着下唇皮,眼睛里有些雾蒙蒙水汽涌了上来,这个笨蛋加白痴,还能折腾得更蠢一些么。跟上次说一万句我爱你还真的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个笨蛋!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大吃货、英勇神武的雷令阳队长么!”我走上前几步跟他一起站在了心形的圈里,从口袋里掏出藏了一天的小盒子,“本身这是打算今天晚上休息的时候,悄悄送你的。既然你都等不及了那现在就送你吧。我可先说好,戴上了那就是一辈子不准摘下来,否则你就再也戴不上去了。明白了么!”
我也单膝跪下去,跟他面对面,同时打开小盒子,说:“这是我妈和我爸的骨灰混合在一起做成的戒指,你要是不乐意也可以不戴的啊!我不强迫你!哎,你抢什么啊,还能有别人抢走你的不成。”
话都没说完,雷令阳就把整束花塞进我怀里一把抢走了我手中的小盒子,取出其中一只二话不说就往我左手无名指上戴,然后把另外一只递给我,非常霸道又强势地道:“给我戴上,快点!”
等我给他也戴上戒指之后,他立刻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举着手往四周大声笑道:“你们瞧瞧,这是我媳妇儿给我亲手戴上去的戒指嗷,还是我媳妇儿亲自定做的嗷,哈哈哈!我媳妇儿就是特有本事的人!你们羡慕吧!嫉妒吧!哈哈哈……”
我一巴掌罩在他那张表现得极其欠扁又太嘚瑟的脸上,站起身吼:“谁是你媳妇儿!你给我说清楚咯!否则今天晚上睡客厅!”
“嗷……别啊!我是你媳妇儿,我是你媳妇儿,成不!好歹让人睡卧房的地板啊,客厅太远了啊!”雷令阳立刻跳起来抱着我。忽然他收起脸上欠扁的表情,一本正经的带着浓浓的深情地望着我:“亲爱的,你还没说那三个字呢!”
我微微仰起头,说:“我爱你!雷令阳,我愿意跟你一起分享未来的一切,我愿意同你共度一生,我愿意窝在你的怀抱里,枕在你的臂弯上,我愿意成为你身边最坚强的后盾。我愿意!”
整点的钟声在我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响起,同时还有漫天的烟花,遍地炸响的爆竹。
======================覃朗篇完结===========================
☆、出门左转好走不送
我叫雷令阳,十二生肖里属耗子的。京城雷家的二公子,上面有个大哥叫雷展鹏。身边还有四个特别好的哥们欧阳辰光、顾凌风、简玉竹和展鹏程。
我们五人从小玩到大,年纪也都差不多大,我和欧阳辰光同年的,我还比他小个月份。
展鹏是年龄最大的,比我大三岁,其实他跟我哥是一块的,只是他从小跟展家爸妈在大草原上生活,到京城的时候已经过了入学的年纪,所以跟着我一班儿。
简玉竹是读书最多,外形显得最斯文秀气的,也比我大了一岁半,他上学也迟那是简妈妈说没必要太早去学校,于是在幼儿园里跟又混了一年多,后面他出国留学娶了的大洋马,目前他在国外定居了。
顾凌风那小子就不提了,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被顾老爹丢到西南部队里关起来了。
小时候,我们五人在同一个军区大院儿里长大,那时候都跟着我爷爷整天在泥地里摸爬滚练兵似的,按照我爷爷说的就是顺便管管大院儿里最调皮捣蛋的五个小猴子。后面我们一路同小学、同中学、同大学、同进了一个部队,除开顾凌风现在已经是大校之外,我们三人都只待了四年就退役,分到了地方上。而简玉竹更是重新拿起书本用了不到两年时间就考上了外国的一所知名大学,收拾了包裹自己跑出去读书,现在在那边成立了自己的企业定居下来。
不过在这之前,京城里可谓是哪儿哪儿都有我们五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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