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的一声,相碰的酒杯发出了悦耳的轻响,连空气都随之微微震荡。
喝到现在,嘴巴其实已经差不多尝不出酒的滋味,但这杯酒仍旧烧得人喉咙发麻。
花锦浩本就红扑扑的脸上,更添了一层红晕。长睫毛垂下去的时候,跟刷在人的心上一样。
王达厉突然就被这么个不经意的动作给撩到了,喉头禁不住咽了几咽。他抓了抓后脑勺,呐呐地道,“那个,你吃饱没?陈姨和李大爷他们太罗嗦了,不过他们应该挺喜欢你的,放平常他们也不这样。”
“我觉得还好,可能也没被人啰嗦过,觉得还挺新鲜的。”花锦浩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带着点笑意。他从小跟父母都是聚少离多,偌大的一个家里,常常就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有多久没感受过这种热热闹闹家的感觉了?
王达厉目不转睛地收纳着那丝笑意,脱口而出,“想要被人啰嗦还不容易?”只差没毛遂自荐。
两人一时都被这突来的粉红气场吓了一跳。
花锦浩想,喝多了。他放下手中的杯子,表情局促,“不早了,我该回去了。”说完就准备去拿椅背上的外套。
王达厉伸手按住,“再聊会儿呗,放心,就随便聊聊,不提白天的事。”
花锦浩还在踟蹰,王达厉已经松开手端起桌上的茶壶,给他在茶杯里倒了一杯茶。
“酒咱们就不喝了,喝点茶吧,解解腻。”
花锦浩只得坐下来。
“要不,我先说说我自己吧。”王达厉说着,咕嘟喝了一大口茶,也不等花锦浩表态,自顾自就开始。
“我打小就没妈,印象里只记得我爸爱喝酒。成天回家不是烂成一滩泥,就是借着酒发疯。大概是我五岁那年吧,他喝多了骑车回来的路上,一头栽坑里,就这么死了,也算是如愿以偿地醉死在酒缸里。我那时候小,家里没了大人,又没有什么积蓄,被几个亲戚跟皮球似的踢来踢去,最后给踢进了孤儿院。”
花锦浩本来还有点心不在焉,听到这里也不由得抬起眼来。
“进孤儿院不久,我运气不赖,很快就被一家人领养了过去。可长到这么大有娘生没娘管的,还真不适应一下子过上有人管的日子。而且那个时候刚转学,班上总有那么几个讨人厌的,爱结了伴儿地来奚落我,骂我是捡来的野种。我一开始还忍气吞声,后来忍不了了,就直接用拳头解决问题。你不知道,打架这种事,只要有了第一回 ,就肯定有第二回。来来回回这么折腾了几次,我也皮了,索性在学校里放开了横。奚落我的人是没了,但没过多久,领养我的那两口子就后悔了,偷偷摸摸地又把我送了回去。”
“后来,慢慢的,年纪大了,也没有人家愿意领养。孤儿院拿我没办法,可是多一张嘴吃饭就要多一份开销,何况还不服管。院长每次看到我,都嫌弃得跟条狗一样。我心里不服气,有一天放学趁着老师不注意,就偷偷溜了。”
花锦浩错愕之余,却又觉得这还真是王达厉能干得出来的事情。
“那时候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只是朝着跟孤儿院相反的方向走。这一走,就整整走了两天。饿了,翻垃圾桶找吃的;渴了,就到处跟人要水喝。路上要是遇到谁来招惹我,不管好心坏心,一律张嘴就咬。”
花锦浩虽不打算置喙,但听到这里也不免觉得心惊,“你那时候多大?”
“七八岁吧。”
“你不害怕吗?”花锦浩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半大孩子一个人游荡在外。
王达厉摇头,“那两天里,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不但不害怕,还别提有多开心了。心想着从此以后我就可以扬眉吐气,自己给自己做主了。”
倒也难得,七八岁就有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架势。可能这样的人,天生就不是凡者吧。
“那后来呢,你就被你n_ain_ai捡回来了?”花锦浩说着,还看了看北面那张老人家的照片。
王达厉没想到,李大爷酒桌上的一句气话倒是被花锦浩听进了心里,一时觉得心里熨帖无比。
“我的得意也就那么两天。后来淋了一场雨,竟然生起病来,病到连爬起来找口吃的的力气都没有。兴许是祸害遗千年,就在我烧得迷迷糊糊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被我n_ain_ai捡回了家。这一捡,就是八年。”
王达厉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会儿,这才把视线调到老人家那张照片上。
“只可惜,她老人家拼尽全力护着宠着这么个野崽子,最终也还是没福气等到我给她尽一点孝道。”
当年,张n_ain_ai惯着这个白捡来的孙子,在邻里之间那可是出了名的,即便这个孩子皮到不行,她照样护短。
“我的孙子,谁也不能欺负。谁敢欺负他,我就跟谁拼命!”
回头对着王达厉就说,“男孩子在外头就是不能认怂,被人欺负,那是自己软蛋!谁敢欺负咱,咱就揍回去。听见没?”
所以,她儿子叫王达,就给王达厉取这个名字,寓意就是要更厉害一点。
相隔七八百里的爷孙两个,世界观人生观出奇地契合,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俩,只怕才是失散多年的亲爷孙。
是以,那么些年来,王达厉就坚定不移地一直贯彻着自家n_ain_ai的指示,快活恣意地活到了十五六岁。直到有一天张n_ain_ai在厨房做晚饭的时候突然脑溢血,等被邻居发现再送医院就抢救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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