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深黄,绚烂得如同十三年前那个美丽清冷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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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时候李家还没有破产,他的妈妈仍旧风姿绰约看不出年纪,父亲源源不断在给他们钱,并将他们母子保护的很好。虽是见不得人的身份,可生活过得阔绰自在,已是比大多普通人来的舒适,以至于李文嘉从来都未意识到自己是个私生子,私生子与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什么不同。
他长相漂亮,性格又是乖巧的,本就讨长辈喜欢,况且那李家是单传,正牌的儿媳没有生出男丁,若是不出意外,他迟早是能回本家的。
李文嘉对这些概念模糊,他和家境良好养尊处优的普通少年们一样,上着贵族学校,花钱学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勤恳认真地念书学习,对于其他事物不用操心,也不曾在意。
似乎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几个风云人物。
少年时的李文嘉,顶着那么一张脸,哪怕行事作风稍微高调一点,都毋庸置疑会是学校风云人物之一,然而并没有。
他有几名交情一般,各方面都算得平庸的朋友,上课偶尔发呆却从没有传纸条的对象,业余报的兴趣班是极其冷清的民乐古琴班,唯一走的近的是美夏——一名长相差强人意,家境也不怎么样的女生。
如果不是长得好看,大概会是和胖子一样成为众人欺负的对象。
他只是没有存在感而已。
会有这样的人,长得不怎么样但气场强大,让人无法忽视,那么当然也会有李文嘉这样的人,明明是活生生的,却像静物,长得很美,却只是一副挂在墙角的工笔画,无声无息。
很多他感兴趣的游戏,只需要两个人就能完成,美夏是他很好的玩伴,踢毽子,打羽毛球,买两份冰淇淋一边聊天一边散着步回家,路上会讨论一起在追的动画片剧情。
别的男生背上背着网球拍或者吉他,李文嘉背上背的是一张青布碎花装着的古琴。
美夏起先也会好奇:“你怎么会报古琴社啊?”
“因为这个社团人最少啊。”李文嘉笑道:“而且我妈妈也是学琴筝的,从小耳濡目染,所以我上手快,学起来也容易。”
“哇,看起来好厉害,这要怎么弹?”
李文嘉就把琴拿下来给她看,路边有供人休息的石板凳,他坐下来弹两声给她听。
弹琴的时候有一名观众,也是很好的事情。
当然,在外面弹琴,观众就不止美夏一个人。
是放学后的学校附近,会有同校同学围观,二人世界被渐渐涌来的人们打破,似乎是出乎意料,李文嘉也开始赧然,很快就收手了。
然而还是晚一步,美夏之后就有了男朋友。美夏告诉他,她和男朋友就是在那次他弹琴的时候认识的,他凑热闹跟着人群来围观,看上了坐在他旁边的她。
李文嘉就少了个玩伴。
因为美夏的缘故,他也和那个男生见过面吃过饭,人长得挺结实,就是黑,人一黑一结实就糙,况且听说也是跟着老大混的,李文嘉心里有点不是滋味,觉得美夏至少应该找个正常点的啊。
“小刚很有男人味,对吧?”趁着对方去洗手间的功夫,美夏冲他挤眉弄眼。
“我以前看到过别的学校男生打架,拿着刀子乱捅,很吓人,听说小刚也和人打过架?”李文嘉不踏实地询问。
美夏似乎是陷入热恋,浑不在意:“你别听人瞎说,你看他长得多老实。”
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李文嘉都是独来独往。
午间,等学校餐厅人少一些的时候,他夹了一本漫画踱步过去吃饭。
像往常那样点了杯红茶和一份双浇的凉面,一边看漫画一边吃,凉面很好吃,等真正入了秋,餐厅就没凉面卖了。
吃得正投入的时候,美夏突然出现,满头大汗声音里似乎带着点哭腔:“文嘉!文嘉!小刚出事了!”
李文嘉一怔,“打架了?”
美夏用力点着头。
“我就知道……”他喃喃着,想自己是能帮他一起打,还是帮他去报仇,可似乎都很为难,对上美夏红红的眼睛,“我,你觉得我能打得过——”
“现在不要你帮忙打架,小刚已经躺在医院里了,断了条腿。”美夏哭泣道。
李文嘉暗自松口气,站起身拉开位子让她坐下,又去买了杯红茶给她。若是真要他帮忙打架,那可真是要命了。
“那么,我放学和你一起去探望小刚?”
美夏拿着纸巾擦擦眼睛,低低嗯了声,又道:“文嘉,和我要好的男生就你一个人,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之所以和美夏成为朋友,大概是在性格上有着极其微妙的相似之处。他们一样的傻,一样的天真,一样的会喜欢上不值得喜欢的人。
在此之前,他们是被圈养着的小羊羔,和那种整天打架,让老师头疼的学生完全没有过交集。
“我知道,小刚是跟着梁以庭他们混的。”美夏低着头说道:“小刚太固执了,就算这样也还要跟着他们,你和我一起去找梁以庭,让他们不要再找小刚,不要再让他去帮他们打架了,好吗?”
梁以庭是学校很有名的人物,恶名和好名参半,美夏为了喜欢的男孩子鼓起勇气要去找他,拉上文嘉这个男生陪着,壮壮胆。
再怎么恐怖,也只是高中生而已,况且还是一个学校的,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应该也不要紧,只要不是打架就好,李文嘉答应了下来。
…………
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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