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根番薯去皮,切成片状块,接著放进小锅里煮——别问他怎麽有小锅,他连番薯玉米都带了,还有什麽不能带?
剩下一头一尾的小尖尖,他顺手递到了秦闫嘴边。
“嗯?”秦闫皱眉往後退,“什——唔!”
而没等他问完,朱顺直接就往他嘴里一塞,塞了一小块,自己也抛了一块进嘴里,笑著说:
“生吃,很甜,尝尝。”
秦闫还想说什麽,但见朱顺咀嚼得香甜,忍不住也尝试咬了下,发觉意外的爽脆,甘甜从一开始的点点变成弥漫整个舌尖,齿颊留香。
晚节不保 第十二章 中 野外 by骨谷
但秦闫自然不会开口赞同,只冷哼一声。
朱顺也不在乎,又架了个火,把捡回来的一个木片削成签,串上玉米,固定在火上放,现著烤。又从怀里取出几小包调味料和一个竹筒装著的酱油,用竹筒的盖子调了个汁,又拿出一个蜜糖小罐子备用——别问他怎麽有这麽多调味料,他连锅子都带来了,还有什麽不能带?
他先是用著小刷子先在玉米上刷上一层,“嗞嗞”的声音马上响起,混著玉米特有的糯香,阵阵的香味飘散开来,接著他又刷上一层蜜糖,焦糖的香甜瞬间发挥到了极致。
本来不屑扭头的秦闫,也忍不住扭头过来看,并一下子怔住了。
这时,那厢的番薯已经熟到差不多了,嫩黄嫩黄的,朱顺稍微用木签一戳就裂开,起了些沫。他先是拿出个碗装了几块,连筷子——别问他怎麽有碗筷,他连调味料……好了,我知道你知道的——塞到正一脸怀疑的秦闫手里。
“就这样吃?”秦闫凝眉问。说实在,他有点失望,他看他做烤玉米做得那麽香,还以为番薯他也能翻出个新来呢,接过还不直接啃了!
却没想朱顺给他一个“你在开玩笑”的表情,翻了翻白眼。
秦闫嘴角抽了抽,差点直接把碗里的热腾腾的番薯给他来个盖头。
“喏!”朱顺转身就把蜜糖罐的盖子递过来,上面除了放了蜜糖外,还放了写普通的酱油。明明两种普通的玩意,混在一起却很香,“沾著吃。”
这种吃法秦闫从来没试过。
抱著尝尝不会怎样的想法,秦闫夹了一小块沾了些,放进嘴里。
番薯因著用水煮,鲜嫩糯绵,入口即化,而略带咸味的酱油竟勾出了里面更深一层的甘甜,而蜜糖本身的香甜则将此进一步深化,使味道的层次更加丰富,令人一尝再想尝。
秦闫有点怔住了。
朱顺见了,咧嘴笑:
“还不错吧,这吃法我就偶尔做给朱娃吃,你算是第二个呢,就是忒麻烦了,还不如生著啃。”
……谁要跟你孙子一样了。
秦闫黑了半边脸,本来想夹下一块也不想吃了,直接递还他,冷著脸说:
“也就那样。”
朱顺挑眉,接过吃了几口,擡眼就是不满抱怨:
“明明就很好吃嘛,不比在客栈里吃的差,我说你这人就是挑剔。”
秦闫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呼吸都急促了,都给气的。
他觉得跟朱顺讲话真是得多几条命,否则哪天就被他气岔了。
晚节不保 第十二章 下 野外 by骨谷
“好吧,那尝尝另一样。”朱顺似乎对此毫无自觉,耸耸肩若无其事说。
说罢,朱顺就把已经烤得金黄金黄,香喷喷的玉米最後翻转一次,边刷上最後一层蜜糖,待蜜糖干了半分,犹带湿润的时候马上取下来,递给秦闫。
“赶快,糖正适合。”
秦闫瞪了他一眼,觉其真的香气扑鼻,才慢吞吞接过。
而刚放到嘴边,那香味就更浓了,些许的炭烧味添上些许的焦糖香,浓郁得化不开似的。
咬下去,烤得恰到好处的玉米粒还爆开,溅出些许的汁水,入口时,更是绵密与鲜嫩的交合。
而那特有的调味和蜜糖简直似天生绝配,咸淡适宜,甜香恰当,似把一切都糅合得天衣无缝。
“怎样?”朱顺笑眯眯看著秦闫细细咀嚼的样子,自己拿取了另一根,边啃边问,其间还喷了好几颗玉米粒。
秦闫吞下第一口,才垂著眼冷淡道:
“还行。”
事实上,不得不承认,这玩意的确很不错,起码他之前没试过这种方法。
但面上他还是不会有好话就是了。
而朱顺听了,自然就过滤成:
“我就说好吃了吧,连你这城里来的都赞不绝口就证明真的很好。”
……他什麽时候赞不绝口了?!
秦闫觉得睁眼说瞎话大概真的是朱顺的强项,但基於前车之鉴,他决定还是不理会他,兀自啃著玉米。
於是,接下去的好几天,朱顺就变著花样给秦闫弄吃的——虽然变来变去都是离不开番薯和玉米,然而他楞是用那些瓶瓶罐罐的调味料和一些奇奇怪怪的做法弄出了很多花样来,弄得秦闫每次吃过了都忍不住好奇第二天他还能翻出个什麽新样来。
而随著两人的沿小路走的日子的增加,身上的番薯和玉米日渐减少,某天秦闫吃裹了面炸出来的番薯片,开口问:
“这些玩意都吃完了,就得吃干粮了?”
朱顺奇怪看了他一眼,接著目光一转,看向旁边。
秦闫顺著看过去。
一直在旁边啄著小虫子的母鸡终於发现了两人的目光,硬生生从里面读出了“当然要吃这只鸡!”“吃这只母鸡?好吃麽?”等信息,接著一声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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