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鲜有人造访的原始森林,以它独有的方式迎接着外来的陌生人。
“哇靠,老子每次来这里都觉得我一定会被这里的湿气给毒死。”约翰一边开路,一边哀嚎。
他和宿白易一前一后,手持自动式蒸汽硫磺电棒,在拨开野草荆棘时可熏走大部分蛇虫鼠蚁。
宿白易在后面,一手持棒,一手拿着指南针不断校对方向。原始森林地下有大量的矿产,加上独特的地形,指南针时好时坏。
原始森林,危机四伏,一株不起眼的草也许就能要人命。没办法,约翰只有靠着经验,边摸索边前进,两人的速度越来越慢。
整整大半天,照仪器的记录,他们也只距离入口二十来公里。
森林里本来就不多的光线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淡,直到伸手不见五指。
☆、忧虑
宿白易和约翰找到一条小溪,在边上清理出一块空地,四周撒上厚厚的药粉,在中间生起火堆。
约翰有在这里过夜的经验,很快就猎到了一只有宿白易膝盖高的大野兔。手法干净俐落地把野兔剥了皮,去内脏,迅速放进小溪里清洗一番,趁着血腥味还没吸引出食人鱼前提出来,串上木棍,架在火堆上,来回抹匀食盐。
弄好之后,他递给坐在一旁的宿白易,“你来烤,我去把这些东西扔远点。”
说完,起身拿着带血的皮和内脏走入林中。
血腥味会引来其他野兽,约翰虽然表面上神经兮兮的,却是一个内里十分细致谨慎的人,不然上战场,千百次都不够他死的。
烤肉的味道逐渐出来了,香气十足。最外层被火烤的金黄酥脆,在火光中泛着油,滴入柴堆里滋滋作响。
可宿白易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
他们走了一天,到处都是丛林灌木,不然就是巨型老树,一个可以藏身的地方都没见到。刚才利用追踪器和普森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反馈回来的消息也是没找到。
难道他们两边都走错了方向?
宿白易越想越紧张,恨不得立刻冲进林中继续寻找。可他也知道,夜晚塔越里的危险等级与白天根本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他做不到,他不能冲动,一个不察,可能会让自己和约翰都陷入灭顶的危险。
陆贺需要他,他要静下来,仔细分析现在所面对的情况。
“老兄,我累死累活一天,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至于这么对我吗?”手里的木棍被夺走,宿白易被打断了思路,抬头看去,约翰拿着野兔心疼地哀嚎着。
转眼一看,野兔一大半都被烧得如炭火般漆黑,发出浓浓的糊味,已经不能再吃了,难怪约翰反应这么大了。
他今天一直在前面开路找方向,脑力和体力都消耗极大,加上他平日里食量就是佣兵团的no.1,现在这剩下的半只兔子恐怕也只够他一人勉强裹腹。
宿白易站起来,面带歉意,“对不起,刚刚走神了。我再去猎一只。”说罢,捡起一块烧着的木块当火把准备进到林子里去。
约翰手疾眼快地拦住他,抽出他手里的火把扔进火堆里,把他摁倒位置上坐着,“哎哎哎,我跟你开玩笑呢!你们当医生的拿惯了手术刀,做惯了精细活,这种事儿啊,你还真就做不了!”
喜欢拯救那个男人请大家收藏:(m.dmbook6.com),腐文网更新速度最快。